201807220851
過去賄選查察法務部訂出文宣品不得超過卅元的標準,也被檢方奉為查賄的圭臬,只是法官未必全數買帳,大多數法官的心證都採「是否足以打動選民的投票意向!」有檢察官也坦言,工商社會發達,區區卅元的文宣品,未必會影響投票意向,在執行賄選查察工作,基本上仍是以現金賄選為主。 (彭清仁報導) 法務部實施多年的卅元查賄標準,到目前為止,還是檢方查察賄選的標準。不過三年前新竹市在總統立委大選期間,藍營的千桌萬人宴引發極大的政治效應,儘管菜色再爛,但平均起來每位選民吃的桌菜價格,絕對高於卅元,最後藍營選將和辦理千桌萬人宴的負責人,一、二審全都獲判無罪。當然無罪理由是菜色不佳,不足以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,由於過去有太多選民和候選人,都因為選舉餐會被判刑,千桌萬人宴的判例,也使得檢警調的查賄受到相當大衝擊。 雖然有了千桌萬人宴的判例在前,不過選舉的文宣品,大多數的參選人都不會冒險,還是緊守每件文宣品單價不超過卅元的標準。茶包、咖啡包、扇子、菜瓜布、牙籤、小包裝米,電腦和手機用的零配件等不一而足,全都不超過卅元。檢警調查賄中心都已揭牌,目前還是鎖定現金賄選或是送禮,由於還沒有正式登記,但不少單位已獲得情資並鎖定對象,一旦正式登記為候選人之後,相信檢警調查賄工作就會全面動起來!
乖乖守文宣品30元標準 法官查賄仍以現金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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